为加强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二、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大米国家标准 GB135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0)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11)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12)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14)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 GB2707、GB2762、GB2763 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15)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三、技术规格:一、项目概况:为加强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年) | 备注 |
标段四 | 食堂食材食品采购项目(标段四:粮油、干货、调料类) | 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四为粮油、干货、调料类 | 70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二、中标和定标原则:
(★)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2个标段;如果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号顺序依次选择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前两个标段为中标标段,同时放弃其他标段;被放弃的标段,其中标候选人依序替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视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替补上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存在多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时,同样按上述原则选择中标标段,放弃的标段,依序替补,直至所有标段均排序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干货调料类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2 | 粮油类 | 大米、食用油、面条、面粉 | 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一级大米标准、菜籽油国家标准GB/T1536-2021一级标准、国家标准GB/T13552021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注:1.以上为日常采购品类,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类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类,需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具体按实结算。
2.临时(应急)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四、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
1)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1.1大米:无霉变,无杂质。包装袋上必须有产品名称、营养成分、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1.2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黏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1.3面条、面粉: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无霉变,无杂质,一年内新粮研磨所制,可加工制作包子、馒头、米糕等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有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面、面粉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2)入围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入围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如有不合格产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安全卫生要求(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大米国家标准 GB135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0)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11)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12)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14)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 GB2707、GB2762、GB2763 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15)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和地点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地点: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园内食堂。
1.3 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下单的菜品种类和数量,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采用专用配送车辆免费运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搬放至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配送要求
1、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食材供应要求:
2.1 每周五下班前由采购人下达下周菜品配送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中标人按照菜品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2.2 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中标品类,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菜品(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菜品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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