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州河口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实施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委托,现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州河口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招标编号:GXTC-C-24290595)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州河口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二、招标编号:
GXTC-C-24290595。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州河口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州河口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红河州河口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 (1)建筑面积为588.62m2,工程内容包括图纸所示的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装饰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和垃圾外运、钢板墙加固、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墙面墙布、双飞粉乳胶漆墙面、墙面干挂600*1200墙砖、外墙面干挂石材、轻钢龙骨双层石膏板吊顶、砖块造型灯、地砖地面、防砸玻璃、夹丝玻璃、钢化超白玻璃隔断、现金柜台、防弹防砸玻璃、门窗改造等。 (3)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气系统改造、弱电系统改造、给排水改造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工程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供应商。
质量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B5021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2019版《中国银行网点形象设计规范V5.0》及信息科技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相关设计说明、施工要求、设计材料表及所有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地点:红河州河口县天香街金汇商厦A1-4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控制价(含税):1500590.46元。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公开邀请、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公开邀请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评审
1.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2.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投标人的合同。
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工程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投标人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或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内部财务报表】
2. 资质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2个或以上(注:类似工程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 项目经理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经验: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工程项目1个或以上(注:类似工程项目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职务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记录)。
4.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2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记录)。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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