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教科发〔2024〕3号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办印发的《全市消防安全集中
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阳安办发〔2024〕11号)要求,县教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盂县教育科技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市安委办印发的《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阳安办发〔2024〕11号),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全县教育系统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张东升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崔彦龙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宝华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新文 县政府正科级督学
张天龙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
赵 政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成员
成员:县教科局各股(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县级督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崔彦龙兼任。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成立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组,切实推进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推进实施等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
(四)违规用电行为。
1.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2.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4.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五)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3.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
4.食堂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公斤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切断阀。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主要负责人、管理人要亲自带队,立即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附件1)存档备查。县教科局将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教科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厘清各学校、幼儿园的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自身能整改的,要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召开警示会议,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即:清厨房、清阳台、清走道,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制定的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县教科局将对问题突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约谈。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大整治行动期间,县教科局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7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0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30日前)。市、县两级分别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将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县教科局将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将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将附件1、附件2于2月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2月17日、3月9日,工作总结于3月28日前报送县教科局安全股。
联系人:韩峰峰
电 话:13453339516
邮 箱:yxjyjzjb@163.com
附件:1.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
2.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三类重点场所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附件1
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排查)表
单位场所名称: 自查(排查)时间:
整治重点问题 | 自查(排查)重点内容 | 自查(排查) 情况 |
违法违规施工作 业和生产经营 |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 是□否□ 不涉及□ |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是□否□ 不涉及□ | |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 是□否□ 不涉及□ | |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安全疏散 条件不足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 是□否□ 不涉及□ |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 是□否□ 不涉及□ | |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 是□否□ 不涉及□ | |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是□否□ 不涉及□ |
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是□否□ 不涉及□ | |||
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用电行为 | 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 | 是□否□ 不涉及□ | |||
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是□否□ 不涉及□ | ||||
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是□否□ 不涉及□ | ||||
违规使用取暖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 是□否□ 不涉及□ | ||||
其他突出 问题隐患 | 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 是□否□ 不涉及□ | |||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 是□否□ 不涉及□ | ||||
以上重点整治问题具体情形描述 | |||||
发现的其他 隐患问题具体 情形描述 | |||||
单位场所自查人员 (签字) | 单位场所主要负责人 (签字) | ||||
排查单位名称 | 排查人员(签字) |
附件2
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三类重点场所
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 场所 名称 | 地址 | 主要负 责人 | 联系 方式 | 场所 类型 | 建筑面 积、层 数、从 业人数 | 是否留 宿(留 宿人数) | 存在的 隐患问 题 | 整改 措施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时限 | 督改责 任单位 | 督改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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