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服务(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A0101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文件的通知》、《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昆明经开区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将疑似危险住房和确定为C、D级危险住房的相关信息及时更新至系统,对上报的房屋情况开展信息符合和专业鉴定等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城市危旧房的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是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有效举措,可以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3万元(含阿拉街道、洛羊街道两标段)。
1.昆明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阿拉街道标段)金额:26.5万元。
2.昆明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洛羊街道标段)金额:16.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4年度昆明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项目预算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具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有关资质被暂停等状态;
(四)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请投标单位对应具体标段提供相关资料,每家单位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五)相关材料不退还。
七、目标要求
做好昆明经开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配合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完成疑似危险住房和确定为C、D级危险住房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为下一步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供依据。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2月26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871—689162898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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