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ZZKG2023122900037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2月1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3月15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武进区牛塘镇卢家新园26幢101商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俞涛 | |||||||||||||||||||||||||||||||||||||||||||||||||||||||||
成立时间 | 2005年04月15日 | 注册资本 (万元) | 51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412773206692K | 所属行业 | 职业技能培训 | |||||||||||||||||||||||||||||||||||||||||||||||||||||||||
经营范围 | 安全生产培训、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条件论证、评估、检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械、电子设备销售;会务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1人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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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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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常州嘉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6,305.12万元 | |||||||||||||||||||||||||||||||||||||||||||||||||||||||||||
负债总额 | 5,773.32万元 | |||||||||||||||||||||||||||||||||||||||||||||||||||||||||||
净资产 | 531.80万元 | |||||||||||||||||||||||||||||||||||||||||||||||||||||||||||
每注册资本金对应估值 | 1.043元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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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490万元 | 拟增资底价 | 1.043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1.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1% 2.投资方 持股比例4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江苏武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关于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武财国企【2024】9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无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安公司)承诺增资前所有债权债务及由此引起的账载债权债务等一切纠纷均由增资后的武安公司承继。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1.本次增资企业注册资本510万元,实收注册资本510万元。 2.增资企业拟将注册资本由51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万元人民币,新增的注册资本490万元人民币由1家意向投资方认缴。原股东武安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3.本次增资扩股设定的交易标的为增资企业新增的490万元注册资本。挂牌底价为1.043元/每注册资本,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不得低于挂牌底价。 4.武安实训基地一层为武进公共安全体验馆,由原全资股东城资公司委托武安公司实体化运营,武安公司每年须支付城资公司58万元运营收入。 5.武安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3200万元,偿还期9年,融资年利率4.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向银行融资716万元。另有账面应付账款(暂估值)3142.97万元。2024年1月,向银行新增融资613万元。 6.武进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一、三层所有投资全额暂以账面暂估价2936.24万元(最终转让价格具体以决算审计报告确定的金额为准)转让给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2月2日签订了《转让协议》。转让款由城资公司向武安公司支付,首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未付款对应的利息,按武安公司基地项目贷款的年利率计算。自2024年起,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各支付人民币200万元直至付清,如剩余未付款项不足200万元,则按剩余未付款的实际金额支付。城资公司视资金状况对付款方式可予以调整。 7.根据常州嘉顺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嘉顺评报字(2024)第002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评估建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天衡常审字(2024)00043号《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基础上,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同样影响本次评估结果,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2)财务数据模拟、资产实际转让协议签订事宜 本次评估工作系在模拟的财务数据上进行,模拟报表未考虑资产出售和转让事项引起的所得税费用影响,截止评估基准日相关资产及负债未实际转让和分配。 2024年1月5日,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常州市正源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湖塘镇延政中路18-5-301、302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总成交价格为8662700元。不动产权证已于2024年1月18日办理了过户。截至评估报告日,常州市正源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尚未支付房屋转让款。房屋转让净收益 6,364,630.27 元经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结转利润后全部以现金的方式向股东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分配。 武进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一、三层所有投资全额包括家具、设备、装修改造(以财务决算审计数为准)转让给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11日经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2024年2月2日,转让方常州市武进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受让方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3)至评估基准日,武进综合安全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尚未结束,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依据常州亿楷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武进综合安全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改造工程造价分摊明细表将武进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二、四层的设备和家具暂估计入固定资产,装修改造费暂估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按最终审定金额为准,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4)使用权资产中向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租赁的卢家新园26幢101号实训基地二层培训中心和四层办公区域尚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城资公司与武安公司租赁及委托经营情况说明:二层租赁建筑面积为约2565.21 平方米,租赁价格约为40.72万元/年,四层租赁建筑面积为约1886.84平方米,租赁价格约为23.96万元/年,合计64.68万元/年。出租期限及递增模式:五年期合同,不递增。2023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其中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为项目装修期(免租期),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5)常州市武安安全生产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在2024年2月2日红冲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不认可且无合同依据、未送出发票的2022年12月培训费收入合计303493.98元,并将该事项影响数据记入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即同时冲减应收款项和营业收入303493.98元,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6)本次评估的固定资产评估值不含增值税,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8.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如下: (1)公司股东会由城资公司及战略投资者组成,其中城资公司持有51%股份,战略投资者持有49%股份,各方按实缴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益。各方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会职能根据增资完成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2)董事会设董事3席,其中1名董事由城资公司提名并兼任董事长,1名董事由战略投资者提名,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1名为职工董事,经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增资后董事会成员一人一票,所有决议均须经全体董事同意。董事会未能达成一致的事项,任意一名董事均有权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股东会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董事会职能根据增资完成后的公司章程确定。 (3)设监事2席,城资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各提名1名,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产生。 (4)公司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由战略投资者提名并兼任法定代表人,设财务总监1名由城资公司提名,均由武安公司董事会聘任。 (5)公司财务由城资公司统管。武安公司作为城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告纳入城资公司的财务合并报告范围。 9.本次增资均以增资企业现状为准,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10.本次增资企业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1.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12.本次增资企业职工及管理层不参与本次增资。 13.产交所仅向投资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14.客户如有保证金及成交款融资需求,可申请保函产品-交E融、贷款产品-产权贷,详情请咨询:唐先生18168811577。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确定意向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意向投资方。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需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及推动武安公司未来发展的相关举措,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咨询服务行业运营经验、业务体量、市场竞争力、资源整合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40】分,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 (2)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的企业经营理念、战略发展和价值观的认同程度,能否与武安公司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40】分,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 (3)增资价格指标。(【20】分,按标准客观评价) 3.谈判小组组建:谈判小组由武安公司组建,共由5人组成,包括法律、财务专业专家各1人,武安公司1人,城资公司2人。 4.《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归武安公司和产交所。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方,且武安公司从进入到遴选程序的意向投资方中选定意向投资方,本次增资达成。 2.增资中止、终结的条件: (1)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2)当出现产交所发布的《产权交易中止、终结操作规范》中约定的相关情形时,增资企业或其他相关主体可以直接向产交所提出中止、终结本次征集投资方程序的申请,由产交所作出中止、终结或不予中止、终结的决定;产交所认为有必要中止、终结本次征集投资方程序的,也可以直接作出中止、终结决定。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投资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5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咨询服务等(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资方2023年度在安全咨询服务领域签订的业务合同金额总计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23年度签订的业务合同及明细清单); 3.投资方须取得安全咨询服务领域相关业务所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少于2个(须提供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投资方职工人数须不低于20人,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不低于5人(须提供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5.投资方须提供参与武安公司混改后的经营方案; 6.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增资。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次增资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本次投资方按照实际成交价缴纳其认缴的全部增资款,其中,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意向投资方的增资款需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缴清。 3.本次增资扩股产生的税、费由投资方与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自基准日次日(2024年1月1日)起至武安公司完成混改工商变更的上月最后一日止,该期间的武安公司经营损益由本次增资前的原股东承担(或享有),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审计确定。自武安公司完成混改工商变更的当月第一日起,武安公司经营损益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或享有)。 5.意向投资方须做出以下承诺: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不与武安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不以自己的名义或其他第三方的名义承接客户和业务,或从事与武安公司相同的业务;同意因同业限制,于武安公司完成混改工商变更日后的原有业务合同到期后转接续签以及新增的业务合同全部签至武安公司;同意因同业限制,可以由武安公司按专业机构评估价采购其软件著作权或开发方案并能完成过户手续;同意因同业限制,业务团队可以经双向选择后与武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意向投资方须遵守国有企业的各项基本制度和国资监管规定。 6.其他要求详见《增资协议》样稿主要条款。 | |
标的交付 | 1.投资方在收到产交所出具的《增资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须按照《增资公告》约定条件签订《增资协议》,产交所存档一份。 2.《增资协议》签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需将增资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划入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3. 增资各方签订《增资协议》,投资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增资交易价款交付至增资企业指定结算账户,且交易各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产交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增资公司凭《增资交易凭证》、《增资协议》等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变更手续完成后,增资企业需将变更证明资料递交产交所。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尽调 | 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增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在产交所查阅相关资料文件。意向投资方报名后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意向申请书》、《增资协议》样稿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增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增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投资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4年3月15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于当日前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增资企业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谈判资格。意向投资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投资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复印件); 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同意参与本次增资项目的内部决策文件,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投资的批文(原件); 6.2023年度签订的业务合同及明细清单(复印件); 7.意向投资方取得的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8.意向投资方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9.经营方案(原件); 10.意向投资方承诺书(承诺事项见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第5条,原件); 11.《投资意向申请书》(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12.《增资协议 》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13.《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14.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方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缴纳50万元保证金。 2. 退还:投资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署完毕后转为增资款,其他意向投资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1.以直接签约方式成交,服务费为11177元; 2.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成交,服务费为52063元+溢价部分的0.6%; 3.投资方应缴纳的服务费须以人民币计价,在产交所通知期限内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 ||
附件下载 | 1.投资意向申请书 2.保密承诺 3.增资协议(样稿)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女士 18168812662 李女士 18168811561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其 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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