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标单位:厦门市政金鹭环物业有限公司
三、成交金额:104012.496(元/年)
四、服务内容:
第一条 房屋建筑8-9层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二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第三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第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六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七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八条 本单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本单位提出委托时,物业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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