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NCYDZB2024-08
二、项目名称:宜都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企业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
评审地点: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24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胡晓峰、罗志凤、后胜国(采购人代表)
四、入围供应商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供应商名称:宜都市永真车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枝城镇顺城路8号
联系电话:13339798158
2、供应商名称:宜都三江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57号
联系电话:15090869777
3、供应商名称:宜都华运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33号
联系电话:18672093054
4、供应商名称:宜昌捷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213-313号
联系电话:13508600050
5、供应商名称:宜都鑫顺旅游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53号
联系电话:13872614899
6、供应商名称:宜昌交运集团宜都客运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姚家店镇陆渔大道12号
联系电话:13872478716
五、选用方式及签约价格:用车单位直接选定(主要方式)或其它方式。即各用车单位可在本次入围供应商名单中自主选取符合需要的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签约价格不超过如下租费标准(宜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适时根据物价水平进行调整并发布租费标准,调整后租车依据更新标准):
(一)1 小时(含)-5 小时以内或行驶里程在150公里以内按半天计费;5 小时(含)-24 小时以内或行驶里程在250公里以内按全天计费。
(二)租车价格包含250公里以内的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里程数超过250公里的长途租车,由用车单位和租车公司根据市场成本议价决定。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负担。
(三)租费标准中的汽车分类及车型标准由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管理 机动车类型》GA802-2019界定:
载客汽车 | 大型客车 | 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 |
中型客车 |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 |
小型客车 |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 | |
微型客车 | 车长小于或等于3500mm且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 1000 mL (对纯电动汽车为驱动电机总峰值功率小于或等于15kW)的载客汽车。 (四)公务活动中若需租赁货车等特殊车辆或在宜昌市以外租车,价格由用车单位和租车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议价决定。
(五)公务活动租用车辆必须由租赁公司正式司勤人员驾驶。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事故赔偿等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 六、入围有效期:自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 七、公告发布媒体: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yidu.gov.cn/)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8号 联 系 人:后胜国 联系电话:1509093080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24号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毛国梁 联系电话:13117278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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