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28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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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玛纳斯县沪霍线与平原林场一四分场公路交界西南方向450m处新疆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 新疆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4-4-28 | |
2 | 城镇燃气储气调峰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工业园区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4-4-2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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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公示(2024.4.28-5.7)新疆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10吨燃气蒸汽锅炉项目,城镇燃气储气调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