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管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3-211500-00175
二 、 项目名称:综合监管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综合监管执法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1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综合监管执法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综合监管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C05040100公共安全服务)
服务范围:聘请第三方提供安全应急基础能力支撑服务(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要求:聘请第三方提供安全应急基础能力支撑服务(详见服务需求响应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续签年限:本项目可续签二年合同,每年底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续签条件及方式: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是否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服务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且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服务,达到采购方满意;可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服务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慷、刘长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综合监管执法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八折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时间:2023年04月21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金枫街77-1
联系方式: 张老师024-5660885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资晟达(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2楼
联系方式: 赵先生024-81845155-812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024-81845155-8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3综合监管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化服务采购 磋商文件(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