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第二部分)平台与集成服务采购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第二部分)平台与集成服务采购,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为满足 2024年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第二部分)平台与集成服务采购 需求,拟采购 2024年龙门县公共安全可视化指挥体系建设项目(第二部分)平台与集成服务采购 。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标段一:该项目在前向合同签订前已与 广东吉祥安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拓展,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 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 (2021)1号) 的第十九条及《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管理办法》(中电信惠州[2021]703号)的第二十九条ICT项目合作引入流程的要求,满足 (7-1) 在售前阶段通过合作伙伴选择程序确定合作伙伴或供应来源,并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 条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标段二:该项目在前向合同签订前已与 广东锦卫安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拓展,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 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 (2021)1号) 的第十九条及《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管理办法》(中电信惠州[2021]703号)的第二十九条ICT项目合作引入流程的要求,满足 (7-1) 在售前阶段通过合作伙伴选择程序确定合作伙伴或供应来源,并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 条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标段三:该项目在前向合同签订前已与 广东硕广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拓展,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 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 (2021)1号) 的第十九条及《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管理办法》(中电信惠州[2021]703号)的第二十九条ICT项目合作引入流程的要求,满足 (7-1) 在售前阶段通过合作伙伴选择程序确定合作伙伴或供应来源,并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 条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标段四:该项目在前向合同签订前已与 东莞市裕祥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拓展,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 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 (2021)1号) 的第十九条及《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管理办法》(中电信惠州[2021]703号)的第二十九条ICT项目合作引入流程的要求,满足 (7-1) 在售前阶段通过合作伙伴选择程序确定合作伙伴或供应来源,并严格按照内控管理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的 条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一:广东吉祥安实业有限公司
标段二:广东锦卫安科技有限公司
标段三:广东硕广科技有限公司
标段四:东莞市裕祥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2024 年 0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20 日,共 3 天。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赖计修 、 姚国豪 ,0752-2869261 、 13377527677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纪工,13377521922
异议接收邮箱:gczb_hzdx@126.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 分公司
日 期: 2024 年 03 月 15 日
文章推荐:
2023-2024年大鹏新区油气长输管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