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的要求,市人社局对市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2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重点对培训场地、实训设备、教师师资、培训教材、广告招生宣传、消防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综合量化评估,实地走访28家,其中,年检合格10家,基本合格13家,整改5家。具体如下:
一、综合年检评估合格单位
1.四平市中文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四平市时代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3.四平市吉易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四平市汇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5.四平金工技工学校
6.四平市日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7.四平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8.四平市新知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9.四平市爱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0.四平市君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综合年检评估基本合格单位
1.四平市奕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四平市五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四平市博立职业培训学校限公司
4.四平市博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四平市真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6.四平市牵手家政职业培训学校
7.四平市安鑫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8.四平市鹰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9.四平市未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0.四平市鸿祥安全教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1.四平市朗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2.四平市和和公共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13.四平市新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三、综合年检评估不合格责令整改单位
1.四平市希悦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四平市智博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四平市百思特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四平市少林武术学校
5.四平市博达职业培训学校
年检基本合格的学校,整改期限为2个月,整改期内不得参与政府补贴性培训。整改期满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视为年检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整改期内停止招生办学活动。整改期满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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