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邮政分公司2025年押运钞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巴中市邮政分公司2025年押运钞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BZCG2024-75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巴中市邮政分公司2025年押运钞外包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BZCG2024-75
3、 项目概述:根据《关于集中授权采购押运钞外包服务的通知》(川邮分采购函〔2024〕18号),综合办公室拟启动巴中市邮政分公司2025年押运钞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4、 采购内容:
押运物品:1.现金。2.有价证券。3.会计票据、重要凭证、机密资料及业务章戳。4.其它贵重物品。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单位名称 | 线 路 (条)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 (万元) | 预算含税金额 (万元) |
巴州区分公司 | 1 | 70 | 70 |
南江县分公司 | 2 | 47.5 | 95 |
合计 | 3 | / | 165 |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165 万元/年,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经省/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许可设立,配备公务用枪,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
4.具备有效的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武装押运)。
5.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6.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10.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11.在服务辖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办公场所图片及地址),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备案材料。
12.乙方提供的专用运钞车性能和安全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64-2018专用运钞车防范技术》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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