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长兴街道实际情况,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成交服务机构建设运营长兴街普惠托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情况一览表
表1采购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周期 | 指标 | 备注 |
天河区长兴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 长兴街普惠托育园 | 项目协议期为三年,具体服务周期以签署合同情况为准。 | 1个 |
(二)项目名称
天河区长兴街道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场地
街道提供场地: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道[华观路1421号之一02房]
(四)项目内容
按照广州市关于一街(镇)一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圈建设要求,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合作模式,街(镇)提供场地保障、减免租金或给予资金补贴等支持措施,发展以政府为主导的街(镇)普惠托育服务。
(五)项目周期
项目协议期为三年。
(六)奖励补助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穗府办〔2024〕3号)《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2024〕4号)精神,对各类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实施运营奖补,对街道新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实施建设奖补,具体奖补金额及拨付流程应以当年财政实际拨付及最新文件政策情况为准。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任务
协助采购方建成1个符合建设验收指引的普惠托育园,完成消防审验手续、通过区级验收并投入运营,为服务区域内的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开展普惠托育和亲子服务活动,打造服务于0-3岁婴幼儿家庭的公益服务平台(服务指标详见表2)。
表2 服务指标任务表
序号 | 服务 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对象 | 服务指标/数量 |
1 | 全日托 | 早操晨练、课程活动(精细动作训练、语言启蒙、感觉统合训练、绘画美劳、音乐时光)、主题谈话、膳食、如厕等婴幼儿照护服务。 | 长兴街辖区0-3岁婴幼儿 | 结合居民的常态工作时间,提供全日普惠托育服务,每日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 |
2 | 半日托 | 早操晨练、课程活动(精细动作训练、语言启蒙、感觉统合训练、绘画美劳、音乐时光)、主题谈话、膳食、如厕等婴幼儿照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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