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包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多方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标的: 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 。
2.2 招标项目概况:消防救援工作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对消防救援能力进行提升有利于进一步守扩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本次浦城县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建设项目—消防物资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消防物资、集装箱CFBT烟火特性训练设施(合同包1)、泡沫水罐消防车(合同包2)、灭火机器人(合同包3)采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原装正品行货,包装标示完整。如包装不完整、标示不齐,修改、撕毁,进货渠道不明,质量不达标,招标人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货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若遇本项目相关标准遇国家重新修订,自新标准实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执行。
2.3 招标范围: 消防物资一批、集装箱CFBT烟火特性训练设施一套(合同包1)、泡沫水罐消防车一台(合同包2)、灭火机器人一台(合同包3)。本项目合同金额包含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设备采购、交货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至验收所涉及的直接间接费用,还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人工搬运、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场地恢复、维保及设备就位、因安装产生的卫生清理等一切相关费用。还包括为实现本项目各项功能应当具备而招标文件未能列出的工艺环节、配件或材料,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等伴随服务 。
2.4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肆佰玖柒万柒仟元整(¥4977000.00元),其中:合同包1消防物资、集装箱CFBT烟火特性训练设施采购预算金额为贰佰玖拾玖万柒仟元整(¥2997000.00);合同包2泡沫水罐消防车采购预算金额为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合同包3灭火机器人采购预算金额为玖拾万元整(¥900000.00)。
2.5 交货地点: 浦城县 。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 月11日16:00:00时至 2024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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