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2024-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2024-04 | 波密县扎木镇卡达村 | 1000 | 商服 | 40 | ≤2.0 | ≥30% | ≤40% | 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波密县人民政府同意,波密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024-04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规划要求
1.建筑退用地红线:该用地内的建筑必须退市政道路红线3米以上进行布置。
2.建筑间距:用地内的建筑间距必须满足消防及相邻建筑的采光要求。
3.公共安全:满足防洪、抗震、人防、消防等公共安全的要求。
(二)城市设计要求
1.规划方案应考虑建筑群体的空间布置及景观环境艺术设计。需报送A3幅面的效果图册。
2.建筑风格必须采用当地的民族建筑形式,并与时代风格相结合,建筑屋顶需采用坡屋顶(深灰色),建筑外立面色彩符合林芝生态建设,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3.建筑外墙上的空调室外机及管线必须隐蔽设置,装饰遮挡。
4.该用地沿道路的围墙必须采用通透式。
(三)市政要求
1.用地内的污、雨水排放系统按分流制进行设计。工业废水需深化处理,达到市政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化粪池不得临道路设置。
2.垃圾存放设施必须封闭,且不得临道路设置。
(四)配套要求
1.规划用地内退让的范围由用地单位进行绿化建设。
(五)注意要求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规划用地做总体规划,并报我局审查,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批后的设计方案。
2.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查设计方案的依据。
3.本工程涉及市政、消防、环保、地震、人防、园林,水利等问题时,应满足各相关部门的要求。
4.总平面图上明确标注建筑幢数,尺寸。
5.本设计条件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二、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由波密县自然资源局、第三方拍卖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存在在波密县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3.存在在波密县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行为的。
四、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底价。
五、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18时00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0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10时30分止;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30分。
4.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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