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信阳路3号招租(5年) | ||
项目编号 | JX2024ZL00118 | 出租底价 | 111.000000万元/年 |
挂牌日期 | 2024-04-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4-29 |
资产概述 | 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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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信阳路3号 | 出租面积 | 893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配套设施 | |||
租金支付方式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 用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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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23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协议成交;标的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一次性付清,租金缴纳周期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详见重大事项。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结算。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否(不放弃)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洪利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洪利【2024】(房估)字第0101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标的物。 3.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详见原本附件里的要求。 4.本次房产租赁年限均为五年。 5.本次拍租房产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碍安全秩序、环境卫生、涉黄、涉赌、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公共卫生、社会秩序的经营项目。 6.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7.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9.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0.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11.标的物原有租赁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拍租权。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承担:承租方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4月 29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爱家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27938973、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4月30日14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广信大厦B栋三楼)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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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6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国军 | 注册资本(万元) | 228,700.000000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61100669789461B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资产出租方案审批表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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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3-8331827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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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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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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