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服务区域 | 制作单价 |
01 | 营口市机动车号牌定点制作单位采购-市区内号牌定点制作单位 | 营口市区内,包括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自贸区等范围内。 | 固定价格:小型车:85元/副,大型车:88元/副,新能源车:88元/副,摩托车:58元/副,29元/单页 |
★一、 服务供应商必须为省级公安局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号牌制作定点单位(提供号牌制作点备案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满足机动车号牌制作技术标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6-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中关于机动车号牌(含新能源汽车号牌)相关标准。
(2) 符合GAT1287-2016《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
(3) 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0}277号)(三统一要求)规定,机动车号牌防伪专用模具采取全国统一发行定点制作模式。
(4)投标人相关工作符合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大力做好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1975-2021《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设备接口协议》有关要求。
★三、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期内,按采购单位要求在服务区域指定地点增设号牌制作点(不超过5处,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满足号牌制作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技术要求:
1、场地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平面图、实景照片及面积证明资料复印件。
a)有固定专用场所,且相对独立、安全;
b)至少设置有生产区、保管区和发放区,且生产区和保管区相对独立;
c)面积大于30㎡。
2、设备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实物照片、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应配备以下设备:
a)智能冲压设备;
b)防伪专用模具;
c)制作小型汽车号牌和轻便摩托车号牌以外号牌的,应配备烫印设备。
3、信息系统使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信息系统使用说明或证明资料复印件。
应使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有公安信息通信网或专用局域网;
b)部署在公安信息通信网的,应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网联网设备及应用系统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部署在专用局域网的,应通过公安网边界接入平台与公安信息通信网相连接;
c)系统应符合GA/T1135的规定,硬件配置应满足系统运行的要求;
d)指定专人负责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定期更新和日常登录。
4、安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实景图片及安全设施情况说明。
生产区和保管区的安全设施应正常运行,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有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应符合GB/T28181的规定;
b)出入应有指纹识别系统或其他生物特征识别系统。
5、制作管理制度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符合要求的制度文件。
应建立并执行以下制度:
a)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制度;
b)防伪专用模具管理制度;
c)半成品管理制度;
d)成品管理制度;
e)废品管理制度。
6、工作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号牌制作点工作要求承诺。
对号牌制作点的工作要求包括:
a)按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订购号牌半成品;
b)按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订购计划组织号牌成品制作,保证质量并及时交付;
c)号牌成品交付前应完成机动车登记编号和生产序列号的采集并上传号牌管理信息系统;
d)不合格的号牌半成品,应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号牌生产序列号,并退回规定的号牌制作中心;
e)不合格的号牌成品,应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机动车登记编号和号牌生产序列号,并退回规定的号牌制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