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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 2022-09-01

  建议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http://www.cpta.com.cn/rule/735.html)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cpta.com.cn/rule/736.html)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五)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三、考试科目、时间

  11月5日

  9:00 - 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 - 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6日

  9:00 - 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2.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本科)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

  (2020版)

  专业名称

  (2012版)

  专业名称

  (1998版)

  旧专业名称

  (1998年前)

  法学类相关专业

  消防指挥

  消防指挥

  消防指挥

  理学类相关专业

  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

  -

  -

  -

  工学类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电机电器智能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应急技术与管理

  消防工程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火灾勘查

  核生化消防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火灾勘查

  核生化消防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火灾勘查

  核生化消防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工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

  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应急管理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

  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分别于1998年、2012年、202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专科)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2021版)

  原专业名称(2021年前)

  安全类相关专业

  安全技术与管理

  化工安全技术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应急救援技术

  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安全技术与管理

  化工安全技术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安全生产监测监控

  救援技术

  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

  能源动力与材料类相关专业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建筑材料生产与管理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土木建筑类相关专业

  建筑设计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建筑消防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

  建筑设计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消防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电子与信息类相关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产品检测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通信软件技术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产品质量监测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软件与信息服务

  信息安全与管理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公安与司法类相关专业

  安全防范技术

  安全保卫管理

  安全防范技术

  注:此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21年颁布的《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五、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8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六、报考操作流程”中的“现场核查”):9月8日至9月9日(8:00-11:30,15:00-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9月1日至9月13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10月28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23年2月底,(报考人员可登录WWW.FJPTA.COM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证书发放: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厦门考区考生纸质证书领取事项将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咨询电话12333;

  (七)考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建议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原则上不建议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未选择采用或撤回承诺的,将无法自行改回承诺制,如需改回承诺制,请在规定时间(9月1日至9月7日)在线递交申请,具体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33】。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如需改回承诺制,请在规定时间(9月1日至9月7日)在线递交申请,具体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33】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2.现场核查(注:一般情况都能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或在线人工核查完成审核,请注意查看人工留言信息,按提示办理)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注:一般情况都能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或在线人工核查完成审核,请注意查看人工留言信息,按提示办理);

  ⑤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

  ⑥考试组织机构致电通知的;

  ⑦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详见“五、考务时间安排”)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①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申请“免一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

  ⑤其他证明材料。

  (八)缴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科79元标准收取,《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按每科65元标准收取。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客服热线400-877-1666。

  3.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做好因突发情况造成的停考、退费等情况,2022年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方式发生变更: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电子票据领取通知,考生通过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并获取其本人手机号关联的财政电子票据。

  缴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失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八、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科目共3科,除《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2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防疫须知

  (一)应试人员考前7天内无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考试当天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进入考场。

  (二)考生应遵守所属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安排,保证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三)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及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卫健委网站发布的考试防疫政策和要求。

  附件: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

附件下载:

·附件: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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