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实施前)
项目名称 | 协助开展住宅小区物业领域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
采购部门 | 物业与房屋安全监管科 | |
预算金额(元) | 970000元 | |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 项目概况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负责本领域安全监管范围内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设施设备等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如对住宅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小散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防高坠等重点安全风控点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要求,形成我区住宅各项风险管控项管理模式。拟通过与专业机构合作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协助评估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定期对全区物业小区开展物业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 | |
具体技术要求 | (一)协助开展物业管理日常安全检查及风险管控工作检查内容。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对物业企业的防风、防汛工作开展针对性抽查,其中在三防部门就台风、暴雨情况加挂预警信号或我局认为有必要时,组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协助我局检查物业企业的防护措施准备情况或实时防御灾害、受灾情况,协助我局调查、处理相关安全应急情况。(二)隐患处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的,进行现场指导,协助整改。(三)协助评估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及科学性。(四)协助开展经验总结及专业指导工作 | |
商务需求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款项分为分三期付款。 | |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88211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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