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1Z2401009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宝安西乡粮食有限公司鸣乐大厦8号铺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4年02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3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共乐路与鸣乐东街交叉口东南角 |
面积/数量 | 40.4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1.58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承租方负责妥善处理与现承租方的衔接及清场工作,由于清场所产生的赔偿、违约金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2、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电梯、)空调维修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3、出租方以租赁房屋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清楚并愿意自行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4、除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外,承租方因使用附属设备设施(含电梯、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等)的维修、维护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如承租方需装修或更新改造,需在取得出租方同意并向出租方支付装修押金2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整),经政府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装修。装修工程结束,承租方将政府审批文件、工程验收图纸、验收报告等所有工程验收资料(如有)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依照约定扣除有关款项后将剩余装修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6、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缴纳的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如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租赁房屋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城市更新项目以签订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为合同解除基准时间点,或出租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租赁合同即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用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出租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8、租赁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无 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缴交1000元作为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如租赁期间承租方未能按出租方要求及时完成隐患整改的,出租方有权代为直接履行整改,并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剩余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自合同期满、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后一次性返还。 9、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时间的权力,包含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10、承租方须按照《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11、收取承租方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1000元的水电保证金及1000元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 12、自承租之日起,月租金每满12个月递增3%。 13、竞租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竞租人需在报名后2日内缴交竞价保证金1000元作为成功报名前提,中标者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赁合同书并缴交完合同约定的各类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其它竞租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竞价保证金1000元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时,如竞价人为2家(含本数)以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符合报价要求的竞价人进行下一轮竞价,报价不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通过逐轮竞价,由最终报价最高的唯一一家投标人中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时,如竞价人仅为1家时,经深圳市宝安粮食有限公司审定后,可直接出租,但出租底价不得低于91.58元/平方米·月,即3700元/月。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招租公告自动延长5个工作日 |
报名须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负责妥善处理与现承租方的衔接及清场工作,由于清场所产生的赔偿、违约金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2、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电梯、)空调维修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3、出租方以租赁房屋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清楚并愿意自行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4、除房屋主体建筑结构外,承租方因使用附属设备设施(含电梯、门窗、供水、供配电、排水、排污、消防等)的维修、维护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如承租方需装修或更新改造,需在取得出租方同意并向出租方支付装修押金2000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元整),经政府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装修。装修工程结束,承租方将政府审批文件、工程验收图纸、验收报告等所有工程验收资料(如有)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依照约定扣除有关款项后将剩余装修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承租方。 6、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缴纳的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如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府征用、政府项目等,租赁房屋被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城市更新项目以签订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为合同解除基准时间点,或出租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解除租赁合同即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赁房屋、土地有关的赔偿、补偿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应按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如征用后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时则出租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8、租赁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无 承租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缴交1000元作为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如租赁期间承租方未能按出租方要求及时完成隐患整改的,出租方有权代为直接履行整改,并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费用。剩余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自合同期满、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后一次性返还。 9、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时间的权力,包含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10、承租方须按照《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11、收取承租方2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保证金、1000元的水电保证金及1000元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 12、自承租之日起,月租金每满12个月递增3%。 13、竞租方式: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竞租人需在报名后2日内缴交竞价保证金1000元作为成功报名前提,中标者在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赁合同书并缴交完合同约定的各类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其它竞租人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
出租方信息
业务咨询人员1 | 沈先生 | 业务咨询电话1 | 15817490267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社区鸣乐东街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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