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名称:贵阳林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性资产招租 | |||||
项目编号:GP-C-ZL-2024068(068) | 信息披露期限: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 2月28日(5个工作日) | ||||
招租资产清单 | |||||
序号 | 资产类型 | 标的 | 招租面积(㎡) | 招租底 (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门面 | 百花大道3号3-1-4 | 32.57 | 27358.8 | 5400 |
2 | 门面 | 百花大道3号3-1-8 | 25.74 | 21621.6 | 4300 |
3 | 门面 | 百花大道3号3-1-9 | 30.64 | 25737.6 | 5100 |
4 | 门面 | 百花大道12号12-1-3 | 31.59 | 26535.6 | 5300 |
5 | 门面 | 百花大道12号12-1-4 | 31.59 | 26535.6 | 5300 |
6 | 门面 | 百花大道12号12-1-7 | 23.6 | 19824 | 3900 |
7 | 门面 | 碧玉居 | 50.55 | 42462 | 8400 |
8 | 住房 | 百花大道12号12-9-4 | 43.89 | 6320.16 | 1200 |
9 | 住房 | 百花大道12号12-9-15 | 31.68 | 4561.92 | 900 |
10 | 住房 | 百花大道12号12-11-3 | 40.92 | 5892.48 | 1100 |
11 | 住房 | 百花大道12号12-11-4 | 40.92 | 5892.48 | 1100 |
12 | 住房 | 百花大道12号12-11-5 | 40.92 | 5892.48 | 1100 |
13 | 住房 | 百花大道12号12-11-6 | 40.92 | 5892.48 | 1100 |
14 | 住房 | 百花大道12号12-11-7 | 40.92 | 5892.48 | 1100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其他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 | ■是 □否 □未安装 | ||||
燃气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话 | □是 ■否 □未安装 | ||||
光纤 | □是 ■否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是 ■否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资产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等经营活动,若在使用标的过程中发生违规、罚款等事宜均由承租方承担,且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经营项目一经确定,如需变更须书面报我司及相关 2.承租人若需设置广告位、安装遮雨棚、集装箱等临时建筑设施需经资产所有人同意; 3.承租人对租赁资产装修时,需将装修方案提交招租方审核,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并严格按照招租方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进行装修; 4.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投入的装修和建筑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网络、门、窗、扶手栏杆、遮雨棚等)合同到期后无偿归属招租方; 5.若在合同履约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必须停止市场经营,合同自然终止,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及任何经济损失补偿、赔偿责任;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详细的经营计划书、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加工、生产、仓储等 | 承租标的经营需合法合规,若在使用标的过程中发生违规、罚款等事宜均由承租方承担,且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经营项目一经确定,如需变更须书面报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同意。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期为1年 | ||
租金挂牌价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付款方式 | 房屋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在计租期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月租金,其他租金自上一届满前15日缴纳下一届租金。。 | ||||
租赁保证金 | 按一个月租金计算收取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等,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按交付标准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承租方。 |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1、承租方为法人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 联系电话:0861-84702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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