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2月-2022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8.9、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8.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1、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8.11.1财务状况(25分) (1)企业净资产≥50亿元得15分;30亿元≤ 企业净资产<50亿元得10分;20亿元≤ 企业净资产<30亿元得5分;企业净资产<20亿元不得分 (满分15分) (2)企业资产负债率<80%的得10分;80%≤企业资产负债率<85%的得5分;企业资产负债率≥85%的不得分(满分10分) 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8.11.2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满分20分) 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一个得10分,满分2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资格预审审查业绩与资格预审打分业绩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满分20分) 8.11.3 信誉(满分5分) 投标人具有评估机构或银行登记 AAA信用等级证书的得5分,AA信用等级证书的得3分,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满分5分) 8.11.4 认证体系(满分5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满分5分) 8.11.5工程奖项(满分30分) 投标人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不含参建奖项)的得15分,省优的得10分,市优的得5分;奖项限评两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一次,本项最多得30分。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可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满分30分)。 8.11.6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等级分):优:7.5分,良:6.75分,中:6分,差:5.25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未答辩的不得分。(满分15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不符合暗标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负责人远程书面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9.2) 8.1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前9名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企业净资产高者排名在前;如最终得分仍相同,由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 8.1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远程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未按要求进行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远程答辩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4、评标办法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8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4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评标办法业绩与资格预审审查业绩、资格预审打分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1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