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115-04-01-124846;2309-440115-04-01-63169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凫线电厂出线段电力管廊工程;珠江站进站道路电力管廊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凫线电厂出线段电力管廊工程、珠江站进站道路电力管廊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
标段(包)名称 | 珠凫线电厂出线段电力管廊工程、珠江站进站道路电力管廊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珠凫线电厂出线段电力管廊工程、珠江站进站道路电力管廊工程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南沙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 : 2.2.2.1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内容 : 承包人参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的指导精神,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包含勘察设计大纲、树木保护专章、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各阶段设计)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解决方案及建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测量大纲的咨询及审核,工程勘察及测量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编写外业验收咨询报告; (2)对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含方案设计、树木保护专章、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算和预算)的进行复核、审核,对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咨询报告,并就设计文件是否可靠、合理、适用、安全、经济、规范及科学等方面提出审查咨询意见; (3)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4)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5)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 (6)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进行独立审核和咨询;对调整概算(如有)提供审查咨询服务; (7)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8)对施工期间各标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期运营管养以及施工过程中非常规的、重要的试验检测和出现的较大质量、技术、安全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9)组织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制定设计管理细则,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配合发包方组织实施; (10)为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1)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一起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2)设计和施工期间参加发包人组织的重大、较大技术方案、质量讨论会,在施工期间,派人配合关键节点、关键时段的施工; (13)组织并参与设计巡场工作,根据相关设计巡场办法要求形成巡场成果; (14)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 (15)协助业主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16)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的内容; (17)业主要求的其他内容。 2.2.2.2施工图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全过程、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其他最新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审查、验收,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满足公众利益。 (3)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4)勘察方案是否合理、经济(包括但不限于对布孔数、钻孔深度等指标上限要求的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对桥涵、隧道等构(建)造物的结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审查。 (6)是否符合规划、道路、桥涵、隧道、电力管廊、排水、通航、交通、防洪、抗震、抗风、消防、节能、防雷、绿化、照明、外电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7)审查道路总体路线和立交的技术指标及参数的合理性及符合性。 (8)审查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设计、不良地质条件路基特殊设计以及重大拆迁方案等的合理性。 (9)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审查是否有海绵城市建设专篇,是否符合相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是否因地制宜选用措施。 (10)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 (11)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2)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3)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4)发包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15)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如需)。 (16)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2.2.2.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适用于EPC模式项目) :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包人保留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 (适用于传统模式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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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0 | |||||||||||||||||||||||||||||||||||||||||||||||
最高投标限价 | 434900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全过程设计咨询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全过程设计咨询资质的要求。 3.3.2施工图审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须包括道路)];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2)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全过程设计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市政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且需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至少包含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3.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任务单位不超过1家),应以承担全过程设计咨询工作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按附件二内容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并为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8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12-2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2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1-22 0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1-22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二传媒大厦7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84号二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欧阳光 | 联系电话 | 1868888711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9910657 | |||||||||||||||||||||||||||||||||||||||||||||
发布责任人 | 欧阳光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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