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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闲置土地出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2022-08-18
  • 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闲置土地出租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闲置土地出租项目(二次)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将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闲置土地出租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闲置土地出租按一个标的进行招标。本次招租土地位于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总面积约10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勘查;投标人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承包期:

    承包期为三年,承包期限自公历2022年8月31起至公历2025年8月30止,若未遇政府或村方建设征用该土地,双方协商续租。

    三、承包标底价确定:

    承包标底价确定:

    1)本次招标采取明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标底价为18000元/年/亩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投标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所交投标保证金没收,需重新招标。(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四、付款方式: 总承租款分三期支付,一年一付;承租方应于公历2022年8月30日下午16: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并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闲置土地出租项目(二次)承租合同》;在公历2023年6月30日下午16: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承租款;在公历2024年6月30日下午16:00时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承租款

    五、招标对象:具有承包管理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2年8月25日上午9:20时前以现金形式带至开标地点与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取消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不计息),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交给招标方转为部分承租款。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前打入村方账户,承租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五、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领取标书时间:公历2022年8月25日上午8:30- 9: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2每一份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3领取标书、报名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2年8月25日上午9:20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不留十、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十、元、角、分则舍去取整 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函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如不填写,则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承租方应于公历2022830日下午16:00前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并与招标方签订《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村口闲置土地出租合同》,承租方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租合同的,则取消承租方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 没收,该土地由招标方另行招租。

    九、权责和义务:

    1、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中途放弃承租的,已付承租款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万元没收,由招标方进行重新招租。

    2、招标方仅提供使用土地,其他手续及费用承租方自行解决,若经营过程中造成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若承租方因实施违规违法等行为造成一切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

    4、若因政府或村方建设需征用该土地,双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招标方提前个两个月通知承租方,并退还自通知日起剩余未到期租金(不计息),以通知书为准。

    5、承租期满,承租方必须按时交还土地,土地附着建筑物及相关设施承租方可自行拆回,如未及时拆回则无条件归招标方所有。

    6、在承租期内,如遇台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一切人身安全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招标方概不负责

    7、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具体事项以签订合同为主。

    8、其它要求具体详见合同文本。

    9、本次招租不可用做(1):明火烧烤;(2):洗涤、蜡染加工;(3):废品回收站;(4):有碍传统商业文化合风貌的低端经营项目;(5):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经营项目。

    注意:因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进入开标场地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带*不得入场)以及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检测结果未出视为无效)”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登记情况。开标厅人员座位隔空就座,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五以上,请各投标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永邵

    联系电话:13968526768

    招标代理: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忠钻

    联系电话:0576-83322830

    三门县海润街道下枫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润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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