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20230609GKHW000301)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改造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温州S1线市域动车组车辆CCTV系统扩容改造,提升设备存储容量、延长存储时长,实现反恐法要求视频存储时长不少于90天功能。同步对车辆动态地图、座椅设备进行升级,增加座椅加热、信号车载控制器一键重启等功能,提升乘客服务品质和列车运行状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1车辆动态地图升级改造:
温州S1线市域动车组车辆采用LED点阵式动态地图,其动态效果简单、显示内容单一,已经落后于市场普遍采用的LCD显示屏式动态地图,既往已有乘客建议对动态地图进行升级。相较现有LED点阵式动态地图,LCD动态地图具有显示屏大、亮度高、显示内容丰富、动态效果多样等特点,有利于提升乘客服务质量。
2.1.2座椅电加热改造:
目前S1线车辆采用不锈钢座椅,且车内无任何采暖设施,乘客投诉中,冬季座椅太凉问题较突出,严重影响服务质量,且S2线新增座椅加热功能,S2线开通后,差异化的乘客出行体验会加剧相关投诉。为解决座椅冰凉问题,提升乘坐舒适度,拟在现有客室座椅下方安装电加热器。
2.1.3增加信号车载控制器一键重启功能:
目前S1线存在因车载信号设备故障造成车辆部分信号模式无法建立的情况,需要司机手动操作空开,重启信号车载控制器。手动重启流程较复杂,涉及到空开数量较多,且对空开操作顺序有要求,增加司机操作难度且存在误操作风险;同时,手动操作断电后需等待30秒才能重新上电,占时较长,影响正线运营组织。
2.1.4车辆CCTV系统扩容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属于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设施,应确保视频图像信息保存不少于90日。目前温州S1线市域动车组车载CCTV监控录像存储周期约为10天,不满足反恐法要求。基于反恐法要求以及现车改造条件,拟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改造,扩大存储容量、延长存储时长。
2.2 招标范围:对温州S1线市域动车组动态地图和座椅设备进行升级,解决动态地图显示落后和座椅冰凉问题,提升乘客服务质量;在车辆电路中增加信号车载控制器一键重启功能,解决司机操作困难、影响运营组织的问题;实现视频存储时长90天功能,解决视频存储时长不满足反恐法要求问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项目实施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温州S1线18列车动态地图改造、座椅电加热改造工作并通过验收具备上线条件,原则上动态地图改造、座椅电加热改造结合车辆四级修实施,不额外为改造工作扣停列车;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车辆CCTV系统扩容改造、CC一键重启改造工作并通过验收具备上线条件,原则上CCTV系统扩容改造、CC一键重启改造结合车辆日常检修实施,不额外为改造工作扣停列车。
质保期:自预验收交付通过之日起2年。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新造业绩。
3.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新造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新造项目负责人。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新造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7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4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7月0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7月08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市域铁路控制中心7楼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577-89727083
电子邮件:28747056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F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1-86099827
电子邮件:402491562@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571-86909655
电子邮件:gswldaichen@cncico.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戴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王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3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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