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组织技能培训后,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了。我们企业能够起死回生,现在效益很好,得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近日,芜湖市繁昌区某机械有限公司的车间里机器轰鸣、生产繁忙,公司法定代表人水某某对企业来之不易的发展成绩充满感恩。
2020年,繁昌区某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水某某、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购买了23本假特种作业操作证,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检察机关鉴于水某某、李某的犯罪行为是为保证企业运转经营的应急之举,经公开听证,依法对水某某、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风险,繁昌区检察院主动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商,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统一培训、集体考试,并共同跟踪回访,核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022年初,两涉案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通过考试并持证上岗人员超过90%。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步伐,时刻保证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2022年初,省委专门召开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提出了“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我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司法办案,助力打造安商惠企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省检察院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体系。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创新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企业家已约见检察长1093人次。为防止“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我省检察机关还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主动审查是否符合适用企业合规条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1件,对涉民企犯罪案件依法决定不起诉3185件。一波波司法红利,真心实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关键,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2022年2月,省检察院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联动中监督、在监督中联动,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提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检察建议780件,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凝聚服务发展合力。黄山、铜陵、蚌埠等地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实施守护“山水人文之城”、助力农民工讨薪、构建“检察 审计”监督体系等联动项目,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我省坚持把创新作为“栽树工程”,坚定不移下好创新“先手棋”,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省检察院深化法律服务,积极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构建大保护、同保护格局,5年来,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4人,同比上升108%;对涉科研企业、科研人才犯罪依法决定不起诉265人,同比上升204%。
稳定是发展的基石,行稳是致远的前提。我省检察机关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5年来起诉1488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高质量查办涉黑涉恶案件,5年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2127人,起诉“保护伞”犯罪157人,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针对电信网络、非法集资犯罪持续上升严峻态势,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断卡”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促进指控证明涉众型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还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用司法温度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搭建轻罪案件调解、和解平台,积极开展“民事检察和解专项工作”,促成刑事和解3997件,民事和解327件。亳州、安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检察 邻长”、“三孝”调解等创新做法,打造化解矛盾纠纷“新样板”。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服务美丽安徽建设上,检察机关积极担当作为,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5年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484人。省检察院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围绕“两带三区”开展特色子专项,与省林长办联合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林长 检察长”工作机制,提起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593件,主张惩罚性赔偿金3.6亿元,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的林地、耕地5.7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16万亩。省检察院成功办理“南四湖”专案,督促有关部门投入1.6亿元治理污染水域,办案经验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记者 李浩)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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