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物业服务招标 武汉市江岸区东方明珠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DZB-25-102HZ)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江岸区东方明珠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4万,招标人为武汉市东方明珠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汉市江岸区东方明珠小区位于武武汉江岸后湖兴业南路 7号,2006年交房,整个项目南临兴业南路,北靠兴业路,东临后湖五路,西抵后湖四路。规划用地1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18万平方米,商业20952.87平方米,总户数1576户,(商业137户)。停车位:1号人防车位:190个;2号产权车位:165个;地面车位:固定150个,非固定约150个。绿地率4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武汉市江岸区东方明珠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武汉市江岸区东方明珠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经营许可: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成立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涵盖本次招标内容(提供营业执照)。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且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业绩(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5)信誉及诚信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2021年至2024年进入武汉物业服务质量黑榜,或在物业服务中有被项目所在地的房屋主管机构行政处罚的物业服务公司无资格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活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本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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